报名时间随时
培训地点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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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西安
背景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996年9月,人事劳动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上岗的通知》,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保障。根据建教培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上岗制度。
特色
本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职业素质,掌握从事物业管理职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职业技能;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相当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的能力;具备工程识图、房地产管理、维修管理、经济管理、法律管理、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湖北省大学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英语);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取得物业管理师()书。

产学联手
1999年11月下旬,一群学生走上了金地物业管理的各个岗位;一批金地物业的管理骨干,则下次进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建工系的考场。学生们将在金地熟悉物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完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步。金地物业的管理骨干在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修后通过严格的考试和考评走上新的管理岗位。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机构代码为:学院为“3331”、全国房地产行业天津培训中心为“3332”、全国房地产行业深圳培训中心为“3333”、全国城建培训中心为“3334”、上海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为“3335”。

(1) 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
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2) 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1、执业物业管理考试相关政策及注册管理办法的介绍;
2、《物权法》中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定与建筑物和社区共用部分的权属区分、管理使用权益归属的纠纷处理;
3、维修基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介绍;
4、物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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