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基建施工作业操作证

时间:2020-01-05点击次数:223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年度继续教育延期复核的相关资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身体健康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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